垃圾短信

  凡客户没有定制过的包含有欺骗、色情等内容并且是用外地手机或小灵通为发送号码的短信,均为垃圾短信。国内手机垃圾短信大致分以下四大类:
第一类:是“骚扰型”,多为一些无聊的恶作剧,发送号码多为手机或小灵通号码;
第二类:是“欺诈型”,此类短信多是想骗取用户的钱财,如中奖信息,发送号码多为手机或小灵通号码;
第三类:非法广告短信,如出售黑车、麻醉枪之类,发送号码多为手机或小灵通号码;
第四类:SP(短信业务提供商)违规群发,误导用户订制短信业务,发送号码多为SP接入代码,一般为四位数字。发送号码不分网内网外,既有通过移动号码对联通用户发送的,也有外地联通号码对本区用户发送的。

 
依据《电信条例》划定出9个标准: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凡是所群发的短信含有上述内容的及客户认定它骚扰你了或有不良信息的就是垃圾短信。
垃圾短信侵犯公民以下权利:
1、涉嫌侵犯他人安宁权
垃圾短信的特点就是骚扰他人,影响他人生活的安宁。尽管这种行为并没有造成财产上的、或者人身上的损害,但是它造成了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也就是人格利益的损害或者人格权的损害,因此,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2、涉嫌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权
对于垃圾短信及其发送者来说,终端用户往往是不希望接收和不希望与之进行通信的,因此,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应该属于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为。
3、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个人信息作为隐私权的一部分,是公民人格权的一个方面,出卖他人资料和电话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4、涉嫌侵犯个人信息保护权
《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中,个人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医药档案、职业情况等等,都在保护范围之内。不论是名片店私自将客户的名片留底、单位乱扔应聘者的简历,还是医院管理不善导致病人病历泄露等,都属违法,将被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是刑事责任。
5、涉嫌侵犯他人消费自由权
未经同意擅自向他人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强迫接受服务行为。

 
  为了依法严厉打击垃圾信息通过手机传播的情况,中国移动向客户提供了多种渠道进行举报此类垃圾短信:
  1、短信方式:编辑垃圾信息号码*垃圾信息内容发送至10086999;(如果是彩信和PUSH类的垃圾信息,举报方式与垃圾短信的举报方式相同,不同的是彩信内容和PUSH内容均要以文字的形式进行概括,然后以短信的方式进行发送至10086999。如果是PUSH信息,由于没有号码,则内容可以编辑为“网址*登录查看到的内容”发送至10086999举报)。
  2、10086客户服务热线
温馨提示:通过短信的方式进行举报垃圾短信时,为了保证短信发送的成功率,建议短信内容不要超过140个字节(包括数字与标点)。 现在立即举报